当前位置:

四川职高信息网

>>

资讯要闻

四川:不得将教师资格证作限制条件

来源:四川职高信息网   时间:2023-03-04 11:12

为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落实《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放宽考核招聘条件,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的县、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结合实际分别放宽到本科、大专;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要加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力度,对于首次招聘未完成计划的地方,要进行征集志愿,可多次征集,招满为止,保证招聘完成率;对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要及时考核入编。
 

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编办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调剂力度,有条件的市(州)可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就业。省级财政在分配相关资金时,将统筹考虑各地幼儿园专任教师数因素,积极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获取更多职高资讯
感谢您阅读我们的文章!为了更好地了解您的需求,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特邀请您填写以下简短的表单。您的每一条反馈都是我们改进的动力,也是为您带来更多职高资讯的宝贵参考。
填写表单,您将有机会获得:
个性化职高推荐:根据您的兴趣和需求,为您量身定制最适合的职高学校和专业。
最新招生信息:第一时间获取各大职高的招生政策、录取分数线等关键信息。
职业发展指导: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贴心服务,助您在职场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

学生姓名

*

手机号码

意向专业

《隐私保障》